4月4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演员吴亦凡名誉权纠纷案再度胜诉,被告被判向吴亦凡公开赔礼道歉不少于三十日并赔偿费用。随后,吴亦凡工作室转发表示“#吴亦凡# 诉讼过程虽然漫长,但是利用网络虚拟身份用恶俗语言造谣中伤他人,必将得到惩罚!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恶意造谣诽谤者,我们坚决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绝不姑息!”。
案件播报中称,2017年8月3日,微博用户“DearLHDeer_Lu”发起侮辱性的微博话题,并在该话题下发布严重侮辱、诽谤吴亦凡的文章,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接受吴亦凡先生的委托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法将该用户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用户对吴亦凡名誉进行恶意贬损、诽谤,超出了公众人物应当容忍的限度,侵害了吴亦凡的名誉权。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吴亦凡先生公开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三十日,赔偿吴亦凡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70000元整,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截止目前,吴亦凡名誉权纠纷案已胜诉三例。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也在案件播报中表示已代理吴亦凡其他名誉权纠纷案,已取证并起诉至法院,目前,相关案件正在依法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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