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音乐人林海发布微博文章,详述知名餐饮公司“海底捞” 在未经他许可的情况下,于门店内播放多首由他创作的音乐作品。“海底捞”行为已侵犯了他的署名权、复制权、表演权等在内的著作权,对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林海方表示未得到“海底捞”任何回应前提下,林海更是以一纸诉状将“海底捞”告上了法庭。
6月13日,海底捞又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公司曾于2015年11月19日到2017年11月18日同林海签订过作品授权协议,但授权期满后,未能及时续约就在门店里继续播放林海作品也是事实。“海底捞”向林海表达了歉意同时,也称已于6月8日起停止在旗下各门店播放林海作品。而就侵权起诉一事,等待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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