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娱乐八卦董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需致歉并赔偿16万

董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需致歉并赔偿16万

第1张图片

第1张图片

1/4
第2张图片

第2张图片

2/4
第3张图片

第3张图片

3/4
第4张图片

第4张图片

4/4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董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7月22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董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据悉,被告张*、郑**因在其个人微博帐户发布《董洁破坏我的婚姻,差点毁了我的一生》的文章,文中包含:“恶毒的女人”“放着自己的孩子不管”“怀孕三个月奔赴日本打胎”等对董洁女士的恶意侮辱、诽谤内容,造成了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使董洁女士的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被判构成对董洁女士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微博账号置顶持续十五日向董洁女士致歉,并赔偿董洁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合理损失等共计160000元。

董洁工作室发文

随后,董洁工作室转发内容表态:“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会坚决通过法律途径抵制网络暴力!”

本文由网络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上一篇
baby现身遭保安推搡粉丝集体怒斥艺人安全需重视
下一篇
印度最美女星抽烟被印网友批:伪君子

评论

共  0 条评论
  • 当前没有评论,赶紧抢个沙发!